1、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台桔子广场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3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瑞社区蓝色康桥小区A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振群。
2、公司介绍: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2017-08-25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长湖北街8号。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洪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3、公司概况: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5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长湖北街8号。该公司由郭洪平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目前正处于开业状态。如有需要,您可以通过爱企查获取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更多的经营信息和资讯。
其余时间除按照本规定批准举办的焰火晚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减少城市噪声和大气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及其管理活动。
盘锦市鞭炮燃放规定如下: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依据《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57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全市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好。盘锦智慧城市区属国有企业待遇是十分好的,有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好。盘锦智慧城市区属国有企业待遇法定节假日全休,还有产假,陪产假等一系列节假日。
2、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2017-08-25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北122号。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MA0UET4Q8B,企业法人刘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3、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根据查询相关信息,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2017-08-25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郭洪平是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是事业单位。根据查询天眼查盘锦市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资本全部由国家投入并为国有企业所有,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属于事业单位。
5、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供电业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药品零售。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25日成立。